網路流傳著一則有關財產分配的文章「二億三千萬的遺產」和後續發展出

來的「一億一千萬的遺產」,起初看到這些文章不禁莞爾, 但想想每個人的

「經濟」、「狀況」不同, 遺產當然也有所差異.

 

二億三千萬 :

回憶和失意 (二個意)

千萬好好帶孩子

千萬照顧孝順父母

千萬別改嫁

 

一億一千萬 :

我們美好的回憶

千萬要忘記傷痛, 快樂起來

(末了還加註「會怪我給得太少, 不肯接受這份遺產嗎?」)

 

當得到遺產的同時, 彷彿像是無形中典當掉一個生命所換來的.

若是那消失的生命是你的摯愛,你願意嗎?  百般不願意吧.

典當的東西在有能力有期限內,是可以贖回的; 但生命一旦消

, 就再也回不了; 多多珍惜身邊的人吧!

 

生老二前, 收到先生送的生日禮物;先生堅持買了一克拉的鑽戒

給我當生日禮物, 他說他姐姐告訴他「要買鑽石一定要一克拉以上,

否則沒甚麼價值, 也典當不了甚麼錢」;當時聽他的這個理由覺得

很荒謬, 甚麼跟甚麼嘛, 買東西還考慮日後典當的效益,有這必要嗎?

他居然還振振有詞地跟我說「鑽石可以保值, 當身邊沒錢時可拿來

典當應急呀」; 這真的不是我家會有的思維和考量.

 

他要求不但要一克拉, 還要在知名的店買才有保障;果然有名聲的

店有規矩, 買鑽石時, 銷售人員會跟你問清楚,你要的現金回收條款

中的A或B,  然後寫明加註在鑑定書上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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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客戶購買30分以上裸鑽,五年內可想以市價85折回收

第六年起, 公司備有A B兩個方案供客戶依其所需選擇一案,

做為爾後回收之條件。

A 案 : 第六年至第十年以七五折回收,第十年以後不回收

B 案 : 第六年起以六五折回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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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這個鑽戒是先生對我的情意, 我怎捨得呢?  這也是他處處

為我著想的心, 但除了這個鑽戒,似乎也沒有其他值錢的東西

可以典當了. 

 

有個長輩當年是從大陸來的,經過顛沛流離, 他的憂患意識就是

買黃金保值, 雖然他沒有什麼錢,但他有點兒錢就買個小金塊來放;

他也幫他的兒孫每人備上一條粗的金項鍊, 凡兒子出遠門工作或唸

書的, 娶進媳婦時, 孫子出生時,他就送出金項鍊; 他的意思也是怕

兒孫有急用, 故每人準備一條給他們,好讓他們用來典當應急的. 

真是用心良苦的長輩. 

 

有個做貿易的朋友, 家有兩部車子,一旦周轉不靈錢軋不出來, 就將

車子送進當鋪求現, 所以他告訴我車子不能買太差的,否則當不了什

麼錢的, 我都不好意思問他「難道你沒有別的財路嗎?」; 看來, 沒

有財庫, 開貿易公司當老闆還真辛苦呢!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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